原标题:甘肃出台《办法》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这些人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和规范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人社厅共同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已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就业补助资金将用于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和财政困难、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和标准。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其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
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还可直接向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也可由垫付培训费用的培训机构或企业代为申请。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每年只能享受1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含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业培训分为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梦圆